【解读】莱溪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莱溪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21〕25号),结合我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当前“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调美丽和谐幸福莱溪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排查燃气项目前期规划风险和隐患。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对燃气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排查,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风险和隐患。各村、乡直各单位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养老机构、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整治应突出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重点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风险和隐患。各村、乡直各单位重点排查整治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和私拉线路交叉重叠在燃气管网上,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项目工程风险和隐患。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使用方面风险和隐患。各村、乡直各单位组织对所有燃气用户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各村组织对居民用户城镇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燃气设施是否老化、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使用安全隐患开展自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督促其编制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进度安排

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3月)。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集中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协调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加大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频次、力度,要突出对餐饮用户和工商业用户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立即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乡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督导考核。乡安委会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大城乡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村宣传栏和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通过场站围墙、运输车辆等设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培训教育等措施,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增加安全用气意识,提高防范燃气事故的能力,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规范使用、自觉维护城乡燃气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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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方案 安全排查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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