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三益村会二经济合作社-茂尾咀交易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三益村会二经济合作社-茂尾咀交易公告
交 易 公 告 |
交易编号:sqzb1019 |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会区司前镇三益村会二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三益村会二经济合作社-茂尾咀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农业 |
三、行业要求:该地块属于基本农田,必须根据土地性质依法使用, 不准养殖家禽家畜及其他牲口,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社会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凡有拖欠集体(包括村小组)款项未交齐者(含配偶、子女、父母)不得参与本次竞投,也不得代他人参与竞投,其所竞得的资产无效。 |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z.xinhui.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竞投人竞得后若放弃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2年12月21日 17点3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2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镇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
八、公示时间 |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竞投人可到村委会咨询网上交易系统竞拍流程。(竞拍流程:①免费注册 > ② 阅读项目信息及交易公告 > ③报名竞投 > ④获取保证金账号 > ⑤缴纳保证金 > ⑥出价竞拍 > ⑦网上竞投结束 > ⑧审核资格签订合同 > ⑨完成交易) |
九、竞投时间 |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5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23日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
十、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
竞得人需在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前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提交审核资料。 |
十一、其他信息 |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缴款后经营的原则,租金按每年收取一次,本合同期限分为10个收租周期。竞投成功签订本合同当天缴纳第一个周期(即2023年1 月- 2023年12月)的租金,此后每个周期的租金承租者必须于上一周期12月 31日前向出租方交纳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以竞得的一年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3、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包承包该资源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转签合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一年租金20%作为转签手续费否则作违约处理,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以上资产。 4、竞得者需在竞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到村委会签订合同。 5、为确保所有土地得到有效保障,所承包的土地:①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经营项目只能种植粮食作物;②垦造水田只能种植水生粮食作物;③一般农田经营项目以种植农作物为主。(注: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依法种植,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由此带来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6、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或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需要该资源,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及一切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再作任何补偿;承包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7、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期内,一切用电线路、设施及道路通行均由乙方负责;②该资产的淤泥不能推出或抽出阻塞水利河,违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③合同期满后,该资产经报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要无偿归甲方所有,否则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④乙方每年租金必须按期缴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资产并没收保证金;⑤因乙方拖欠承包款,甲方向法院起诉追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立案、诉讼、律师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⑥承包者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要清拆该资产上的建筑物,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收回乙方租赁资产所有权。⑦该地块现状为鱼塘,若该地需要进行复耕的,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⑧该资产排水不能乱排乱放,需经有关部门、村委会审批后才能排放。 ⑨该资产主干路面由乙方负责维修。 |
十二、联系方式 |
新会区司前镇三益村会二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何汝奕 |
联系电话:134*****636 |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地址:司前镇司前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750-******* |
网址:http://sz.xinhui.cn |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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