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期数:

HXPTJJ(2022)441

采购项目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合同包总数:

1

报名起始时间:

2022-12-090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2-1317:30

竞价起始时间:

2022-12-1409: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2-12-1411:00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内容要求

最高可用金额(万元)

1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年

详见附件1

15

附件1: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拟采购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由4个入选律师事务所组成本项目的法律顾问团队。每个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定点服务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法律事务。若合同期内容指派的律师进行更换,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具体事务分配规则由采购人与入选供应商进行协商。

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或实际执行金额累计达到本次采购项目最高可用金额或本次采购项目最高可用金额的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任一服务费用,则合同自动终止。

二、供应商及其指派律师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专职律师不少于10人。

(2)供应商所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有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3)供应商在业内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操守,近5年无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情形。

(二)拟指派律师要求

(1)指派律师须为律所专职律师,执业时间5年以上(含5年)。

(2)指派律师须有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为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3)指派律师在业内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操守,近5年无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情形。

(4)指派律师擅长处理行政法律事务,最好有在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法律事务工作的经验。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原则

1.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1.2切实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严守秘密;

1.3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采购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服务范围

 2.1日常法律服务

(1)按采购人要求参与区领导的每月信访接待工作。

(2)按采购人要求参与区委区政府党政联席会、区政府常务会等重大会议事项的法律服务工作。

(3)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4)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拟签定的各类合同,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5)参与处理涉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2.2专项法律服务

(1)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论证;

(2)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合同的起草、修订及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的法律服务;

(3)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等活动;

(5)政府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专项事务。

  3.服务要求

  3.1供应商及其指派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采购人所列法律服务工作;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所、本人及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无关的活动,不得以法律顾问身份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施加影响。

  3.2供应商应当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如出现采购人工作紧急、上级领导要求等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应当及时响应,做好随叫随到。供应商指派律师因工作冲突、时间紧急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到位的,由供应商自行调换处理,并做好事务对接。

  3.3对于一般法律事务,应在处理法律事务所需信息、资料、文件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按采购人要求回复工作及提出法律意见,若事务较为复杂,则另行商定期限。

  3.4供应商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5供应商对其获知的采购人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6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等文书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3.7采购人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供应商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8要求供应商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的,采购人会至少提前4小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如出现采购人工作紧急、相关领导要求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不受4小时约束要求供应商随叫随到。

3.9采购人对供应商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10采购人应按时、足额向入选供应商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11采购人指定区政府办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采购人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采购人更换联系人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

3.12采购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供应商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责任。

4.法律顾问费组成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采取基础费用、绩效费用及一次性奖励累加计算,每年一结算。具体如下:

4.1结算基础费用按所有有效竞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计算出平均价取其整计,本费用包含参与区领导的每月信访接待工作及轮值当月不超过4件其它日常法律服务,每年不超过1件的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

4.2绩效费用分为:

4.2.1日常法律事务服务费,扣除基础费用包含的工作部分后按参与方式及次数统计。如:参会讨论、临时法律咨询等按出勤次数计算,每次为200元;合同审查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书,每份500元。

4.2.2专项法律事务服务费,由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协商确定,如:

(1)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论证;

(2)参与政府重大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洽谈、合同的起草、修订等周期较长时间的法律事务;

(3)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  

4.2.3一次性奖励5000元,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本项目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按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5.考核评分及奖惩办法

采购人结合入选供应商运行情况,年终对入选供应商指派的律师从履职、执业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评分采取增减分制,总分为100分。奖惩考核等级按考核评分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其中考核评分前3名的为优秀,予以一次性奖励5000元;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其顾问资格。

6.入选供应商及指派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1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本项目日常法律服务2次的、拒绝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

6.2违反本项目服务要求3.4、3.5、3.6规定的要求之一。

6.3因入选供应商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或给采购人及相关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6.4从事与其法律职业和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6.5入选供应商指派的律师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经采购人提出更换律师要求,入选供应商拒不更换的或更换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6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

 7.违约责任

7.1采购人依据第6条约定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拒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法律顾问费;

7.2因6.2、6.3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的,采购人除可以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入选供应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入选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律师代理费。

8.争议解决

  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

四、报价要求及入选供应商规则

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最高基础费用(*****元)进行竞价。投报的价格不得超过最高基础费用。否则视为无效竞价。基础费用为每个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的基础费用,每名律师每年9000元。每个律师事务所基础费用为每年*****元。

入选供应商规则:根据所有有效竞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计算出平均价。按有效竞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平均价绝对值之差从小到大进行排名,取其前四名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出现排名相同,按抽取确定排名顺序。

五、付款方式:

按一年结算一次。入选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入选供应商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六、报名材料

5.1供应商应完全满足“采购项目一览表”中的所有要求,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竞价。若入选供应商在竞价结束后,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入选供应商承担。

5.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0年1月至竞价截止日)有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担任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合计至少提供6个业绩);

(3)提供供应商指派律师近3年(2020年1月至竞价截止日)有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担任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合计至少提供3个业绩);

注:

(1)供应商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求入选供应商提供业绩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入选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业绩清单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期限

案件类型(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诉讼等)

备注













(3)供应商指派律师业绩清单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期限

案件类型(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诉讼等)

负责律师













说明:

1.供应商应先在海西平台(http://www.haixizb.com/)进入网上竞价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竞价报名(竞价报名通过条件:报名费200元,投标保证金2500元。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到账以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进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报名、中标服务费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具体详见附件(账号信息)。)

3.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不再规定的竞价时间内无法进行网上竞价)。

4.供应商竞价过程系统会自动显示当前最低价格及所投报的品牌和型号(若有),但是不会显示报价的单位和第几次报价。

5.供应商共有两次竞价机会,第二轮竞价不能高于第一轮竞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6.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计算(由入围四家成交供应商均摊)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项目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597-*******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4室

E-mail: rwzbly@163.com

采购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97-*******

网上竞价账户信息.docx


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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