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房桥停车场集体厂房翻建工程
五房桥停车场集体厂房翻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房桥停车场集体厂房翻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鹅湖镇村(社区)集体投资建设项目任务批准书(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集体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房桥停车场集体厂房翻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桥村。
2.1.2建设规模:多层工业建筑,建筑面积为977.68m2,地上2层,建筑高度10.5m,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安装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211.0141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16日竣工日期:2023年04月05日
2.1.5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室内改造和水电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0/12/1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2/1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9/1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7:00时至2022年12月19 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标签: 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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