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2-18069]兴宁市大坪镇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JG2022-18069]兴宁市大坪镇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兴宁市大坪镇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 项目名称:兴宁市大坪镇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 9时30分~2022年12月19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01.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其他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3.5为加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力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组成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份)本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若投标人的拟派本工程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本单位注册。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 9时0分 - 2023年1月4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4日 8时30分 - 2023年1月4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招标代理: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钟先生
  • 代理联系人:钟工
  • 联系方式:0753-*******
  • 代理联系方式:0753-*******
  •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监督电话:0753-*******
  • 备注:以上为招标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弃稀土矿山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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