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设备招标公告(重新)
电脑设备招标公告(重新)
(招标编号 SJZFCG200534)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下列项目实行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列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计算机和书写屏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计算机和书写屏的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3)制造厂家必须已经通过ISO90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
2、招标项目: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电脑设备
其中:第一包 台式计算机500台
第二包 17寸液晶书写屏500套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05年11月28日至200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起在下述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壹佰伍拾元人民币(RMB 150.00),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支票或银行保函),并于2005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下述开标地点。
5、所有投标书应于2005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规范封口后送至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对投标邀请书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05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原招标公告内容无效。
招标方: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321号
邮编:201600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胡斌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11月28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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