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自来水、中水)配套工程施工二次
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自来水、中水)配套工程施工二次
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自来水、中水)配套工程施工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自来水、中水)配套工程施工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青审批投资核〔2021〕14号、青审批招标核字[2021]第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秦皇岛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中水管网长度约为4.3公里,自来水管网长度约为1.3公里,配套新建排气井、泄水井、水表井及减压阀井等管道附属设施,新建一体化加压泵站一座,泵站排水规模为128m3/h。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苏杖子村。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5 09:00至2022-1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准版”(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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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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