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闽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竹产品展示中心场馆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安闽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竹产品展示中心场馆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竹产品展示中心场馆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永安闽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永安市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5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8-*******
采购单位永安闽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永安市盛景小区6幢2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永安市盛景小区6幢201室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8-*******

项目概况

竹产品展示中心场馆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Y2022-YA030

项目名称:竹产品展示中心场馆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元)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第一包

竹产品展示中心场馆租赁项目

1项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按采购单位约定时间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投标方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为被告且无被执行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10)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必须取得采购单位的邀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闽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盛景小区6幢201室        

联系方式:永安市盛景小区6幢2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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