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委托2023—2027年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服务的函-14391834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委托2023—2027年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服务的函-14391834
玉林市区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我局与商业代理银行签订的市直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正常运行,继续委托玉林市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服务并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内容
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包括: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含财政统发工资、公务卡等业务)。
二、委托代理方式
采取签订协议方式。
三、符合条件参与委托代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范畴
(一)必须具备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资格。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资格认定并符合要求的各驻玉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业务。
(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参与委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及有关事项要求》。
四、代理银行的选定
(一)因不涉及政府采购,通过考核评分的方式,按照评分结果择优选定八家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玉林市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备选银行综合评分表》。请参选银行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参评资料交玉林市财政局国库科。
(二)代理期限五年。从2023年1月1日起,截止2027年12月31日止。
(三)新旧代理银行相关业务衔接
1.原代理银行在本次考核评分入围的,原则上不调整银行的原有业务量。
2.原代理银行在本次考核评分结果中没有入围的,则该银行的相关业务由预算单位在新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主选择,该银行代理业务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附件:1.《参与委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及有关事项要求》
2.《玉林市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备选银行综合评分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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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直财政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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