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站门头及货架招标公告(第二次)
便民服务站门头及货架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垦利县分公司便民服务站门头及货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垦利县分公司
地址:垦利县中兴路161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胶州路53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三、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垦利县分公司便民服务站门头及货架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货物为国内产品,包括门头、货架的制作及安装,其中门头材质为彩钢板,货架材质为木质,预算资金5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共两个分包,A包为门头、货架的制作及安装,门头数量约65个、货架数量约10个,预算约27万元人民币;B包为门头、货架的制作及安装,门头数量约65个、货架数量约10个,预算约27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分包,但是只允许中标一个分包。
投标人不得对各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东营市胶州路532号
方式:报名现场发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其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监督单位:垦利县审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营市分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平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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