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长汀庄村4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大钟庄镇长汀庄村4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1: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长汀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长汀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大钟庄镇长汀庄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长汀庄村4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长汀庄村有集体土地4亩,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天津市宝坻区产权交易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位于村南土地4亩。四至:东至沟边,南至金厂村界沟边,西至沟边,北至与街道中心线相对应。发包年限为五年,自2022年12月 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投标方式:标底为每年每亩500元,往上投,投标递增价10元,村委会不收取标书费,收取投标押金5000元,中标后转为承包押金,农交所收取文书费280元。2、交款方式:中标后,先交纳前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承包费,最后两年(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投标押金转承包费,并补齐不足尾款。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 不负责提供电源、水源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6、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7、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8、承包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9、原有承包方未中标,则在承包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土地恢复原貌后交付给现中标方,如延期未交由原承包方承担现中标方的一切损失10、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11、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押金不退。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50000*****7035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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