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已由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益发改招核[2015]A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益阳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2.3规模:益阳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项目区内所有房屋、室内外构筑物、绿化移植与砍伐和项目区内所有机器设备的拆解和转运。腾空拆迁面积约12000平方米,房屋应整体拆除至±0标高(室外地坪标高),达到现场平整、整洁,投资约33万。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益阳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项目区内所有房屋、室内外构筑物、绿化移植与砍伐和项目区内所有机器设备的拆解和转运。房屋应整体拆除至±0标高(室外地坪标高),达到现场平整、整洁。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损坏自来水等公共地下管网。

2.6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

2.7招标范围:益阳麻纺厂土地腾空拆迁工程(二期)项目区内所有房屋、室内外构筑物、绿化移植与砍伐和项目区内所有机器设备的拆解和转运。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至±0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含地上构筑物的拆除及渣土清运,腾空拆迁面积约120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成套麻纺织印染设备拆解、转运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当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其它资料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报名所需资料: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及其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⑦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⑨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贰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查验①至⑧项的证件原件。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拟任建造师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大桃北路796号

联系人:李继游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801室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易晓晖张人光邓湾

电话及传真:****-*******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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