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2023~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3~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条件,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政府出资100% ,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设计及设计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就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法人,于2023~2025年度开展设计工作并拟列入后续年度项目库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不含隧道、特大桥梁等工程,不含大连地区)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分A、B两类:A类项目是指一级公路的路面预防修复养护、各级公路的大桥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养护工程项目;B类项目为除A类以外的其他养护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咨询的项目为C类:对A、B类的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提交审查咨询意见。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2023~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其他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及设计咨询。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实施过程中其他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设计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设计文件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规范性、准确性,并提交审查咨询意见,个别技术复杂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实施项目的设计变更,并提交审查咨询意见,部分技术复杂变更设计进行现场复核;按照甲方要求审查设计项目工程投资和设计变更造价,组织专家论证会确定造价;审查完成其他关于干线公路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相应成果。

  本次招标标段按类别及工程所在地划分,共20个标段,详见下表:

  2.3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交M(在A类中M≤4、在B类中M≤13、在C类中M≤3)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但最多允许同时在A1~A4标段中 1 个标、在B1~B13标段中 1 个标、在C1~C3标段中 1 个标。某一地区A类(或B类)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和该地区C类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重复,某一项目的设计单位和设计咨询单位不得相同。

  3.3.1 每个投标人在A类(或B类或C类)中,最多只能参与N个标段详细评审。

  3.3.2 根据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当投标人被评为AA时,N=3;当投标人被评为A时,N=2;当投标人未被评为AA或A、或未取得评级的,N=1。

  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辽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22号),其次采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2年第56号)。

  3.3.3 在A类(或B类或C类)中,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当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标段数(M)≤允许参与详细评审的标段数(N)时,提交的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当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标段数(M)>允许参与详细评审的标段数(N)时,将在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结束后、开展详细评审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选取其中的N个标段参与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具体标段号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6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heRZHmRkr2j)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024-********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2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先生 邓先生

  电话:024-********(转0)

  传真:024-********(转86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lngljzb_hj@163.com

标签: 工程设计 公路养护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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