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宁阳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宁阳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宁阳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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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宁阳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 ||||||||||
预算金额:1051.185万元 | ||||||||||
最高限价:1051.18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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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到其信息,并出具有效证明;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 ||||||||||
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服务电话0538-*******。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
4.售价: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 ||||||||||
地址:宁阳县城东街 | ||||||||||
联系方式:053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县(区)泮河西路德天SOHO大厦1105室号 | ||||||||||
联系方式:155*****64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斌 | ||||||||||
联系人电话:155*****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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