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前进二路小学校园维修及操场塑胶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前进二路小学校园维修及操场塑胶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计划下达函,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的委托,对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前进二路小学校园维修及操场塑胶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5]026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前进二路小学校园维修及操场塑胶维修工程
(三)采购预算价:一标段:30.03万元;拦标价:29.81万元
二标段:20.67万元;拦标价:20.50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3)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大华政采[2015]026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前进二路小学操场塑胶维修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用途:校园操场维修
(5)数量:/(数量单位)
(6)数量/服务期/工期:45日历天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8月20日前完工
(9)质保期:2年(天/月/年)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大华政采[2015]026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前进二路小学校园维修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用途:校园维修
(5)数量:(数量单位)
(6)数量/服务期/工期:45日历天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8月20日前完工
(9)质保期:装修部分两年、防水部分五年(天/月/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7@QQ.com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一标段: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并且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5、近叁年来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个(中标通知书及工程合同)。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9.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企业营业执照;
⑷税务登记证;
⑸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170号
联系电话:***-********
(二)获取时间: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四)获取要求:
由投标人项目经理携带本公告(二)资格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二)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
地址:京汉大道747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徐进峰
电话:***-********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话:********
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与江汉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我是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单位)同志为项目的负责人,并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参入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和组织项目施工等相关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被授权人无转授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托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盖章生效。
附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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