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水保重点项目泾县2015年汀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宣城市
项目名称 国家水保重点项目泾县2015年汀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16日

国家水保重点项目泾县2015年汀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

发布日期:2015年6月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国家水保重点项目泾县2015年汀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财政厅

3、招标人: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境内

2、建设概况:项目区位于泾县汀溪乡,涉及该乡的红星、红岭、高山及大南坑4个行政村。

项目区总面积35.24k㎡,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7.45 k㎡,,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k㎡。其中水蚀坡地治理300h㎡、新建经济林42h㎡,水保林110h㎡,封育治理1048h㎡,山塘5座、其中新建2座、整修3座,沟道治理工程中拦沙坝6处、护岸2050米,截(排)水沟1.9km,生产道路中新建0.5km、整修6.7km。

3、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包括水蚀坡地治理300h㎡、新建经济林42h㎡整地,水保林110h㎡整地,封育治理1048h㎡中标牌制作,山塘5座、其中新建2座、整修3座,沟道治理工程中拦沙坝6处、护岸2050米,截(排)水沟1.9km,生产道路中新建0.5km、整修6.7km。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⑴独立法人资格;

⑵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或具有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证书。

⑸2010年6月30日至今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业绩一项或以上(①.水保施工合同必须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②.自报名之日起前一年内(企业资质证书核发日期为准)新成立的企业无须提供业绩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双休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鸿鹄代理)窗口。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施建林

电 话:158*****030

招标代理人:广德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

联系人:吴燚

电 话:187*****668

七、备注

1、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建造师(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须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3、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2015年6月9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近三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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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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