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监管服务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监管服务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服务名称:临沂鲁城石子矿、招金宝华草主山铁矿项目监管服务
3.项目概况:
(1) 鲁城石子矿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寺前村,开采矿种:石子矿,开采方式:地上开采,矿区面积约0.1595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目前项目正常生产中。
(2)草主山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东石门村,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区面积约0.147万平方公里,生产规模60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暂停状态。
4.服务内容:驻场监管,要求监管人员不低于1人,(临沂鲁城石子矿无需驻场,两项目相邻)要求财务专业人员,能看懂财务报表和一般物资采购、销售合同。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印章执照监管、资金的收入支出监管、采购销售合同监管等内容,监管周期暂定12个月。
5.服务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草主山铁矿现场
6.采购预算:47万元
7.服务质量:满足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监管单位考评要求,详见附件。
8.中标选取方式:合理低价中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选择提供的投后监管类合格业绩的数量最多者作为中标单位。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包括投后监管、企业咨询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企业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需提供公司简介说明以及项目班子配备情况、驻场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3.自2020年1月1日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均投后监管类项目不少于3个,投后监管类年均合同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或者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监管内容和业绩的合同关键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
被监管单位为采购方的债务人,以上项目均为采购方债权回款来源,为保障采购方债权权益,采购方需通过第三方监管公司监管以全面了解已投项目的开发、经营、财务信息;通过控制被监管项目公司印章证照银行账户U盾等重要物品,对被监管项目的资金收支管理、印鉴证照管理、合同签约管理、项目销售回款事项提供审核、监管服务,在风险显现时及时进行风险识别并及时告知委托人。监管工作应以尽可能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转为工作前提,项目中标后按照报价材料中的监管方案配备相应的巡场人员和后台技术人员予以协助,在项目必要时监管公司应能派驻其他人员在短期内予以协助以满足项目监管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 临沂鲁城石子矿
(1)受托监管石子矿股东公司兰陵县银源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合同章、发票章等所有相关印鉴),证照(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等及相关证照)。
(2)实时了解石子矿生产经营状况,定期和石子矿项目公司财务对账,了解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款及项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并建立台账,结合销售合同对财务账款和成品出库数量进行逐笔复核,确保出库成品和销售合同、财务账款一一对应,并按照每周、每月、每季的方式进行整理,形成报告报送委托方。
(3)若在现场发现不利于委托人债权,有损于我司债权利益等构成债权风险的事件发生,应及时通知委托人相关人员。
2. 招金宝华草主山铁矿项目
(1)受托和被监管人共管公司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合同章、发票章等所有相关印鉴),证照(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开采许可证等及项目相关的证照),银行U盾。监管过程中制定项目印章、证照的使用程序和规章制度,经委托人和项目公司共同确认后作为依据,并严格执行。
(2)采购合同监管。对企业采购生产设备(包括开采设备,运输车辆,大型电机等)生产耗材等合同进行监管审核,监管每项用于采购的资金支出的目标货物为实际需求并采购到位,确保合同单位、采购标的、资金支出和实际到场设备保持一致。
(3)销售合同监管。对项目公司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形成台账,定期对合同销售和回款情况进行复核,了解销售合同履行和销售回款情况,发现销售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和金额回款至约定账户后及时告知委托人。
(4)资金支出及销售回款监管。通过监管公司财务复核网银盾,对项目公司资金支出进行复核,监督资金除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外,其它款项优先用于偿还我司债务;结合销售合同、财务账款和成品出库数量进行复核,确保出库成品和销售合同、财务账款一一对应,确保资金不被挪用。
(5)在现场实时了解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利于委托人债权,有损于委托人债权利益等对委托人债权构成风险的事件发生,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相关人员。
3.报送监管报告
(1)每月5号前向委托人提交上月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本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被监管项目开发经营状况、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项目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印章执照使用情况等以及监管人认为应告知委托人的项目其他事宜。甲方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调整监管报告报送频率至每周。
(2)如有特殊、紧急、突发情况等导致项目出现经营异常的,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
四、合同主要条款
1.监管方式及期限:驻场监管,驻场人员不低于1名,监管期限自中标人合同签署完成,驻场监管人员进场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是否续约或重新询价。
2.监管内容:印章执照监管、账户监管、采购及销售合同监管、资金支出监管、销售收入资金监管等全面监管。
3.付款相关条款:
(1)由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每季度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上一季度监管费。
(2)合同项下的监管期限自驻场监管人员入场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甲方确认的乙方人员撤场之日。
(3)全年费用按季平均支付,每次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监管考评结果按以下规则确定:按照甲方监管考评办法,评分80分(含)以上为A档,60(含)至79分为B档,60分以下为C档。当季考核成绩为A档的按照本季度计提监管费用的90%支付,剩余10%待项目监管正常结束乙方监管团队退场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考核成绩为B的季度末按照本季度计提监管费的80%支付,剩余20%待项目监管正常结束乙方监管团队退场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考核成绩为C的按当季计提监管费用的50%支付,项目监管结束当季剩余未支付资金不再支付。若连续两季度考核为C的予以解除合同,未支付的监管金额不予支付(考评办法参见附件6)。
4.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甲方要求等对项目公司及本项目进行监管,确保监管团队成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技能。乙方监管人员需要按被监管项目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不得影响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展节奏。因乙方监管工作过失导致被监管方将资金挪用并对甲方债权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的内容:
(1)报价函(附件1)
(2)报价清单(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
(4)授权委托书(附件4)
(5)诚信承诺书(附件5)
(6)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税证明
(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拟委派人员业绩及证件资料,社保缴纳证明
(9)报价单位综合实力:包括供应商简介、近3年的主要用户、服务质量评定情况、资金实力证明等可证明报价单位实力的资料
(10)技术方案:报价人所提交项目监管实施方案对项目有针对性,实施方案详细,流程清晰,可实施性强,应能满足询价函要求,并具有切实保障措施。
(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询价文件附件中已有格式的,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上述材料缺失或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监管清单为为全费用固定单价,驻场监管人数不少于1人,报价方式为***元/年。报价费用中应包含完成本询价函要求的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监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费用、现场人员的办公费、通讯费、往来驻场地的交通差旅费、驻场人员现场住宿费、因配合监管服务外出办理业务必须的交通费(需离开项目所在县级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不包含在内)、监管人后台管理必要的企业管理费、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风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报价范围外,委托人不再就本监管内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项目驻场人员的办公场所由项目公司方免费提供,不含在本次报价范围以内。报价人应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自主报价。
3.报价人应承担其现场勘查、编制报价材料以及递交材料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如采购人发现或者事后发现报价人提供的虚假的文件,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采购人和成交人应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予以赔偿。
六、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
2.报价形式:考虑疫情原因可能造成部分申请人所在地区无法快递或快递时间严重滞后,此次询价采购报价采用线上邮件与线下快递同步报价方式。
报价人采用线上邮件报价的方式,将全部需递交报价文件的原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加密压缩文件[邮件(非压缩文件中)内容需附带联系人电话],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邮件发送至*********@qq.com邮箱。在开标过程中,采购单位将现场电话通知,各报价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将加密压缩文件密码即时发送到*********@qq.com邮箱。邮件未及时送达或不符合要求提报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且报价电子邮箱需要与报价函(附件1)电子邮箱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同时,需要报价人通过密封快递,将报价材料邮寄到投标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 9号楼15F,要求快递邮寄报价材料与邮件报价材料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9*****001
采购单位: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监管服务单位询价采购公告.pdf
/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监管服务单位询价采购公告.docx
标签: 监管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