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档案室搬迁及标准化升级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档案室搬迁及标准化升级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易闻天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委托,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档案室搬迁及标准化升级建设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档案室搬迁及标准化升级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YWTX-2022-1209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段,本工程包括:将旧档案库房的密集架、消防设备搬迁至新档案库房;同时增加档案库房各种管理、展示的智能化设备,建设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库房,满足日常档案管理的需求。

2、本次采购的预算金额为14.52万元;

3、服务期:20天。

4、施工地点:太原市。

5、质量要求:合格。


四.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10、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2)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业不足一年)、询比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询比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养老、医疗任意一种);

(3)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

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七.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2-12-14 00:00至2022-12-16 24:00

2、发售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府西街华宇生活广场B座18F

3、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相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府西街华宇生活广场B座18F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询比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府西街华宇生活广场B座18F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

联 系 人:王健

联 系 电 话:186*****96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易闻天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府西街华宇生活广场B座18F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4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室 标准化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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