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20千伏洪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20千伏洪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20千伏洪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郑港经发【2020】3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20千伏洪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2-056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20千伏洪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主变压器
规划台数及容量:3×240MVA 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分体式变压器。
本期台数及容量:1×240MVA 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分体式变压器。
(2)出线回路数及接线形式
220kV规划出线6回,本期出线4回;本、远期均为双母线接线。
110kV规划出线16回,本期出线6回;本、远期均为双母线接线。
10kV规划出线42回,本期出线14回;本期为单母线接线、远期为单母线四分段接线。
(3)无功补偿
规划容量:安装9组8Mvar低压电容器和6组10Mvar并联电抗器。
本期容量:安装3组8Mvar低压电容器和2组10Mvar并联电抗器。
(4)土建部分:本建筑设计方案为智能变电站,全站设配电装置楼一栋,其中配电装置楼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轴线尺寸为75m×36.5m (长×宽),建筑面积5345㎡,建筑体积*****m3,室内外高差1.8m,建筑总高度14.3m。
地下一层为电缆夹层,层高3.8m;地上一层设220/110kVGIS室、电抗器室、 10kV配电装置室、
蓄电池室、接地变室、二次设备室、防汛器材室、主变压器间及散热器间,一层层高4.8m,其中主变压器间层高12.5m,220/110kV GIS室层高9.5m;地上二层设电容器室、工具室、备用间,层高4.7m。
(5)变电站10千伏电缆配出土建部分
本工程远期10千伏出线共42回,均为电缆出线,10千伏电缆配出土建部分随本期变电站工程一并实施,新建三通井(5.0×2.0×1.9)1座,新建20位MPP管排管敷设路径长10m。
(6)附属工程
站外电源引接工程
施工电源暂考虑引接前程东路1所开闭所站外10kV架空线路,新建施工电源线路路径长1.11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0.01km,新建电缆线1.10km。施工电源选择为500kVA箱式变压器,本期施工电源兼作站用备用电源。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投产、送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2.7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现行监理技术规范及监理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8监理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工程监理业绩或两项已完成的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总监(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工程监理业绩或两项已完成的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合同中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合同中若不体现,需提供项目委托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年龄不大于60岁,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兰启航
电话:0371-********转629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
2022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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