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及化验室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及化验室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会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会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及化验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及化验室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HTZCGKZB2015-001采购中心编号:HTZC*******
3、采购项目预算: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4、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所采购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指导等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经销商/代理商;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产品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
(4)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明材料到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1楼)索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 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6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索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名称: 会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会同县县城
电话:139*****798联系人: 石先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1楼
电话:****-*******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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