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竞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安监局的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安监局竞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的下述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5】27号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注明:驻马店市驿城区安监局竞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公示已于2015年6月2日发布过,最终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按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服务及要求内容)的要求服务。
3.3供应商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具有河南省(或在豫备案的)乙级以上(含河南省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
3.4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 6 月 10 日至2015年 6 月 16日下午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联系电话:****-*******。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具有河南省(或在豫备案的)乙级以上(含河南省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5年6月17日9:0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6月17日9:0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7*****166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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