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盱眙县淮河东路8号盱眙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招租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盱眙县淮河东路8号盱眙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招租交易公告
盱眙县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招租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市盱眙县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 | ||||
项目编号 | HACQ-*******-QJP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2月15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12月29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 | 1、《关于请求淮安市盱眙县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房产公开招租事项的请示》; 2、《关于请求淮安市盱眙县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房产公开招租事项的批复》; | ||||
出租人名称 | 淮安市清江浦区汇泽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出租标的物概况 | 淮安市盱眙县华厦国际中心3幢201室整层 1、房产所在建筑竣工于2010年,为16层钢混结构,1/2层为临街商铺,3层以上为酒店,出租房产为第2层整层,层高4.2米。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外墙干挂大理石,局部玻璃幕墙,室内顶棚及内墙面涂乳胶漆,局部木质装饰,地面通铺瓷砖;配有卷帘门、玻璃窗;水电消防设施齐全,配有一部货梯及一部手扶电梯,手扶电梯为二楼专业。 2、本次出租标的物产权明晰,有产权证。 3、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保全、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诉讼事项。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华评报字【2022】第37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27日 | ||||
年租金评估价 | 人民币:85.20万元 | ||||
租赁期限 | 10年 | ||||
首年租金底价 | 首年年租金:85.2万元 说明:成交后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至合同终止。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 ||||
特别事项说明 | 1、要求独立经营、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者进行民间融资行为的。报名人自行去华厦国际中心考察,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2、不得擅自变动内部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间,任何的消防设施配备及安全问题,承租人自行承担解决,与出租人无关。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产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4、本次标的出租不接受失信承租人参加竞租。 5、水电等及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交纳,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7、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1、相关审批文件;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产权证明; 6、《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原件扫描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意向人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c&categoryNum=*********">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8d63c311-3237-4388-b0df-050aec*****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1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90万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田女士(交易中心) | 刘女士(出租人) | ||
联系电话 | 0517-******** 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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