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2-ZB-2914-001
项目名称: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72,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72,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金审三期”延安市配套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纸质版与电子版并行。
(1)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及信息绑定。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6.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6.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审计局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
联系人:延安市审计局经办
电话:09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凯、程燕
电话:029-********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标签: 配套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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