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智慧交通前期咨询设计单位选用招标公告
(高新区)智慧交通前期咨询设计单位选用招标公告
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智慧交通项目前期咨询设计单位选用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的委托,对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智慧交通项目前期咨询设计单位选用项目的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XQ2015-014(0627-QB1502GXQ05)
2、项目名称: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智慧交通项目前期咨询设计单位选用
3、项目内容:选择1家咨询设计单位,完成可研报告编写、概算编制并通过评审,完成初设方案编写、施工图纸编制、预算编制并通过评审。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1.25万元。其中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编制费4.99万元;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费44.42万元;施工图编制费61.84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咨询甲级资质;
5.3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5.4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交通工程自动控制、电气、结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技术经济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购买标书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查询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予受理。)
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1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 2015 年 6 月 17 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 2015 年 7 月 1 日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00 分止。
地点: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地 址: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创业中心A区
联 系 人:刘警官
电 话:****-********
12.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邮 编:266034
联 系 人:谢厚群 赵芸娜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南区支行闽江路分理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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