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停车场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苏仙区停车场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停车场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苏项证【2022】1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郴州市福天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兆亿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仙区停车场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苏仙区城区
2.3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规划新建28个智慧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全部为地面停车场。项目总用地面积******.73㎡(合718.70亩),新建社会停车位*****个, 每个停车场配建停车位数量20%的充电桩,合计配建充电桩3847个,并配套完成停车场内道路、绿化、管理设施等附属工程建设。
为使停车场快速通行,避免过去停车场靠人管,收费不透明,进出停车场耗时较大,一位难求的问题,构建智慧停车系统,包括停车智慧系统软件、停车场 道闸设备、三级诱导屏、施工及辅材等。
2.4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招标范围:苏仙区停车场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6万元(包含采购、建安工程费、预备费;其中工程测量按实际需要测量的面积每亩81元计费。)
2.9 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及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收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且配备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6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上为准。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前须交清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5.3履约保证金在业主工程验收合格出据工程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5.4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备选单位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5.5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郴州兆亿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仙区创新创业大楼13楼)(指定地点)。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6.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5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招标质疑与答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7月22日上午9 时 3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仙区创新创业大楼13楼
8.3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苏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郴州市福天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园路创新创业大楼15楼1509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85*****374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兆亿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仙区创新创业大楼13楼
项目组成员:李女士
电话:**********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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