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

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辖区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单位根据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

2.服务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应服从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如派遣人员经培训后仍未能胜任工作的,服务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及时更换劳务派遣人员,并处理服务期内派遣人员合同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3.服务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派遣人员和经采购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服务单位应按时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支付周期按月计算,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4.其他服务内容参照合同及相关协议执行。

(三)人员要求

1.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派遣人员共8人,派遣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调度;

2.劳务派遣人员要求:

(1)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要求责任心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3.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需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执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购买意外保险和重疾险。

项目预算金额:19,200(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整)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马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马田街道办事处一办365室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mtjdgcsw@szgm.gov.cn

标签: 行政执法 管理服务 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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