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送戏下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开化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送戏下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开化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送戏下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开化赞芳戏剧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开化赞芳戏剧团
2、地址:衢州市开化县村头镇前村头村
二、 基本情况
开化赞芳戏剧团(以下简称赞芳戏剧团)在开化县文广旅体局2022年送戏下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JKH2022-17-1)第二次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赞芳戏剧团提交的落款为浙江省文化厅2020年12月的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戏剧小品邀请赛表演金奖证书是变造的,经与赞芳戏剧团确认后,判定其投标无效。经核查,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戏剧小品邀请赛举办于2012年,2020年浙江省文化厅已因机构改革更名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赞芳戏剧团提交的选送小品《硬币》荣获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戏剧小品邀请赛表演金奖证书系变造的虚假证明材料,以上情况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全省政府网站信息统一搜索截图和赞芳戏剧团负责人徐水根的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 处罚结果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740元(大写:柒佰肆拾元整);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2022年12月14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开化县财政局
2、联系人:俞晓丰
3、联系电话:0570-*******
附件信息:
625.5 KB
标签: 送戏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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