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6 10: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ALSG-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22〕62号)、《关于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22〕61号)、《关于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2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县级配套资金10%,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境内
2.2规模: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日土县热帮乡,终点位于丁则村村委会,路线全长118.96公里,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3.5米,采用5厘米厚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0厘米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厘米天然砂砾垫层。新建桥梁全长185延米/6座,新建涵洞1570.98延米/254道。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起点接革吉县盐湖乡,终点位于羌堆村,路线全长155.128公里(其中支线一长1.993公里,支线二长5.57公里),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3.5米,采用5厘米厚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0厘米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厘米天然砂砾垫层。新建桥梁全长55延米/2座,新建波纹管涵2270.68延米/194道,盖板涵388.28延米/61道。
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改则县热扎村,终点位于次吾嘎木村,路线全长18.618公里,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3.5米,采用5厘米厚AC-13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0厘米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厘米天然砂砾垫层。新建涵洞169.1延米/24道。
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洞措乡至夏龙村公路改建工程 :起点位于G216(洞措乡),终点位于夏龙村村委会,路线全长38.373公里,建成后可解决改则县洞措乡夏龙村通畅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采用4.5米,行车道3.5米,设置错车道,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11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代建+监理”服务期限:(1)、代建服务期限:从建设管理(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2)、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投资概算:批复预算总投资。
2.5招标范围: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监理”;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洞措乡至夏龙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代建。
监理工作范围:主要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工作。
代建工作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沿线的附属设施工程等内容)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监理、工程验收、审计、为本工程投入的所有第三方的管理(不包括第三方费用)及运营维护和其他相关工作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代建和监理为全一标段。
2.7建设周期: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热帮乡至丁则村公路改建工程: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至日土公路(原日盐公路)改建工程:3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热扎村至次吾嘎木公路改建工程: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洞措乡至夏龙村公路改建工程:18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2.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代建+监理”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须包含公路)。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5亿元以上公路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代建+监理”模式或代建的业绩),并且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50公里(含50公里)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1)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如下:(1)、代建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承担过2项公路工程管理业绩,且在当前投标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承担过2项公路工程管理业绩,且在当前投标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3)、工程部部长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当前投标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公路工程管理业绩;(4)、中心试验室主任1名: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5)、合同部部长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2.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信用评价等级引用的优先顺序按《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2年1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序列名称)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2年12月22日23时59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分别制作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等级评价为/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可对/(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最多数量)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05日10时56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34号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897-*******电话:181*****52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2022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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