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港区)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港区)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港区)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根据项目的进展与需求太阳能热水器的采购与安装部分.招标人为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港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港区)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2.2招标编号:HNDCZ-2015-1434
2.3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郑港四路交叉口西北角;
2.4招标范围和工程主要内容:太阳能集热器系统、储热储水系统、循环管道、控制系统等的工程设计和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施工及使用培训。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投标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生产或经销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授权书;
3.3投标人所投标相应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C级及以上(含C级)合格证书;
3.4投标人自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6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
4.2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
(3)须提供加盖产品生产企业公章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C级及以上(含C级)合格证书,经销商需出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自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原件需单列清单且全部一次性交验,原件查看无误后当场拍照取证并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后退回,投标时得分项目以报名时递交原件为准。)
4.3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省立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港区)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传真: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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