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国产数字化终端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国产数字化终端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C01项目编号:JHZC******120171

项目概况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国产数字化终端建设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招标项目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国产数字化终端建设改造项目 已由 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JHZC******120171

3、项目名称: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国产数字化终端建设改造项目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17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招标内容:数字化终端建设改造项目。

6、招标范围:服务。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服务地点: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红叶大街162号。

9、服务期:安装交付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质保维护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6)由于本项目采购产品需与既有设备及软件进行对接,拟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采购单位进行设备及软件兼容性测试。测试通过后由采购单位出具测试合格证明文件,放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16时00分止。

2、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

3、方式: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蛟河市平台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16时00分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蛟河市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09时30分,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通过CA锁通过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ggzy.jlcit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投标保函。投标人可采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3《吉林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帐户进行支付。

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蛟河市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红叶大街162号

联系人:朱博伟 联系电话:043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432-********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八、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4楼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从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中心大楼东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从侧楼梯专家通道上楼。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5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须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进入开标大厅,与其他人保持2米安全距离。

6.开标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返回,不得逗留。

7.如违反以上规定,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签: 终端建设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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