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完全小学校园道路和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三完全小学校园道路和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楚江镇第三完全小学校园道路和广场建设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5]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楚江镇第三完全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楚江镇第三完全小学校园道路和广场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CDZT(2015)37
2.3 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2.4 规 模:该工程位于石门县第三完全小学院内,广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0cm山砾石垫层,10cmC15砼垫层、面层铺火烧板等。项目投资估算105万,工程费用103.6994万元,其中校园道路费48.8113万元,校园广场工程费54.8881万元。
2.5 工期要求:5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广场及道路广场的土建及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石门县楚江镇第三完全小学校园道路和广场建设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8807-1820-0098-7167-101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0 日至2015年 6 月 1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550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6月30日15时 00 分,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住建局招标办。电话:0736—*******、073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门县楚江镇第三完全小学
地址:渫阳社区育才路008号
联 系 人:唐校长
电话:150*****218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门县金山大厦16楼
联 系 人:李勇
电话:13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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