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南朗新市场公开协商发包方案
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南朗新市场公开协商发包方案
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南朗新市场公开协商发包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开协商发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南朗村“两委”协助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南朗经联社”)组织,为使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南朗新市场公开协商发包,同时根据上级方案《杏坛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进行提升改造原则。经南朗村“两委”和南朗经联社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供南朗村村民代表表决:
资产发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公开协商对象:佛山市永盛旗盈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梁永彪);
3.资产名称:南朗新市场(以下简称“本资产”);(详见《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公开协商信息汇总表》)
4.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1座,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
5.资产所在位置:南朗村百安路边的南朗新市场;
6.资产使用范围:按照标的物的使用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村村规民约合法使用(有关功能需经有关部门依法核查);
7.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20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止;承包款按《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公开协商信息汇总表》收取;
8.资产公开协商基本信息: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公开协商价格(元/首年) | 公开协商对象 | 合同时限(年) | 合同起始时限 | 备注 |
1 | 南朗新市场 | 1600 | 佛山市永盛旗盈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梁永彪) | 20 | 2023-1-1至2042-12-31 |
本方案公示期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协商对象在公示期内以转账形式将交易意向保证金存至发包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作放弃意向承包处理,发包方收回本资产另作投包。本次公开协商,若协商对象在签合同前弃标的,则没收其交易意向保证金,发包方收回本资产重新组织投包。交易意向保证金待协商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承包款后凭收款凭证即时无息退回。
9.交易意向保证金:***** 元;
10.递增情况:由2028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年递增租金15%,2033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年递增租金20%。2038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1日年递增租金25%。
11.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 ;
12.表决方式:采用村民代表方式进行表决;
13.合同的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
待本公开协商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协商对象于5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到南朗村资产办财务室签订承包合同,并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度承包款给发包方,若协商对象在上述时间内不签订合同或不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度承包款的,交易意向保证金归发包方,发包方收回本资产另作投包;以后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一年度承包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从第二年起,若承包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的视为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不再通知承包方即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本资产另作投包,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承包方所拖欠的相关款项。
具体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
账号:0806-**********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二、其他
1、本次本资产公开协商,若协商对象在本承包期内退包的,则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对本资产进行发包,退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本资产。
2、合同设免租期为三个月(即:2023年4月1日-6月30日),承包方首年的租金扣减免租期三个月后以转账形式交纳第一年租金给发包方;该经营权租金不含税金,如经营权所产生的一切税项均由承包方负责缴付。
3、南朗新市场,南朗新市场内1、2号商铺解除原合同与方案。
4、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南朗经济合作联合社南朗新市场承包合同》。
附:1、《杏坛镇南朗经济合作联合社南朗新市场承包合同》
2、《杏坛镇南朗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公开协商信息汇总表》
杏坛镇南朗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2年12月8日
注:本公开协商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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