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招标公告
公交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公交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公交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4.投标人经营范围涉及智能交通、交通信息或交通信息产品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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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目标 在已接入的从业人员、车辆静态数据、四站数据、线网数据,和车载动态数据、深圳通数据等的基础之上,根据深圳公交行业管理的实际需求,建设行业决策支持系统,为规划和管理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为实施、调整及改善公交线网和运营服务等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建立深圳市公共交通行业决策支持系统,为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分析与决策的窗口。通过对数据采集系统收集到的各类基础数据进行不同主题、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等多个维度、多个层次分析,为规划和管理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为实施、调整及改善公交线网和运营服务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2)《深圳市公共交通“十二五”规划》 (3)《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 (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智能交通“1+4+26+68+4”三年行动计划》 (三)项目技术要求 公交行业决策支持系统主要完成客流分析子系统、网络评估子系统、营运评估子系统、异动监测子系统、 TOCC公交信息显示支持(分析结果可视化展示)子系统的建设。 1、客流分析子系统 流分析子系统主要包括客流规模统计分析、空间分布统计分析、时间分布统计分析、特征属性统计分析等功能,具体分析如下: (1)客流规模统计分析模块。实现对全市公交客流、分区客流、自定义区域客流,断面客流、具体线路客流、具体站点登降量的统计分析(日均情况),统计周期可实现按年、月(多月)、日(多日)、具体时段(几点至几点)统计,可实现历史同比环比统计,可区分常规公交与轨道方式。 (2)空间分布统计分析模块。可实现交通大区、中区、小区、具体站点之间客流发生吸引量统计(OD矩阵),上述统计单元可实现多对多、一对多、一对一统计,统计周期可实现按年、月(多月)、日(多日)统计,可实现历史同比环比统计,可区分常规公交与轨道方式。 (3)时间分布统计分析模块。可实现对全市公交客流、分区客流、自定义区域客流,断面客流、具体线路客流、具体站点登降量随时间变化曲线的统计(日均情况),统计周期可实现按年、月(多月)、日(多日)统计,可实现历史同比环比统计,可区分常规公交与轨道方式。 (4)特征属性统计分析模块。可实现乘客出行强度(出行率)、出行时长、出行长度、出行费用等特征值的统计,可按全市、分区、自定义区域或断面、具体线路、具体站点统计,统计周期可实现按年、月(多月)、日(多日)统计,可实现历史同比环比统计,可区分常规公交与轨道方式。 2、网络评估子系统 网络评估子系统主要包括规划建设指标评估、现状供需关系评估、公交一体化建设评估、规划轨网影响评估等功能,具体分析如下: (1)规划建设指标评估模块。包括线网长度、密度、运营总里程,线路平均长度与分布、重复系数、非直线系数等,可实现全市、分区、自定义区域统计,可实现历史同比环比统计,可实现线路分类统计。借助该功能板块,反映线网形态层面的健康水平。 (2)现状供需关系评估模块。包括全市公交运力保有量情况(标台/万人),交通大区、中区、小区之间的供需关系分析,自定义断面供需关系分析,具体线路及站点供需关系分析,可实现不同时段(分高峰时段、平峰时段)统计分析。借助该功能板块,反映运力供应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健康水平。 (3)公交一体化建设评估模块。包括常规公交换乘系数,常规公交不同类线路间换乘系数,常规公交与轨道之间的换乘系数,轨道内部的换乘系数,统计各公交轨道站点换乘规模(可实现不同时段统计),通过反映换乘活跃度,总体评估城市公交运输资源一体化协作程度,不同层次类型网络间一体化协作程度。 (4)规划轨网影响评估模块。基于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出行效用对比模型,分析规划轨道网络(提供网络绘制功能)对既有常规公交可能产生的正面影响(吸引接驳人流)和负面影响(分流共线客流),提前预判常规公交各条线路的受冲击程度,为规划轨道建成通车后常规公交线路的调整提供决策信息。 3、营运评估子系统 评价公交营运服务质量的主要目的在于:其一,客观描述、详细把握公交服务质量的现状,分析问题成因,为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的改善,在政策、措施、策略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其二,因地制宜使公交出行效用走在其他交通方式之前,进而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以及公交出行分担水平,实现大城市交通的可持续、环境友好、能源节约的发展。 运营评估子系统主要包括企业运营数据定期填报、运营服务评估等功能,具体分析如下: (1)企业运营数据定期填报模块。为企业提供运营信息填报上传窗口,包括客运量、营收、运力配置计划变动情况、运营排班计划变动情况、车辆完好率情况等信息。 (2)运营服务评估模块。从运行状态、服务状态、运营安全、效率效益四个维度对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 运行状态包括运行状态行程车速、停顿延误统计等; 2 服务状态包括服务计划兑现率(首末班时间、全日班次、高峰班次、运行总里程等)、满载率、排班准点率、线路在沿途各站运力供应曲线与需求曲线的匹配度等; 2 运营安全包括超速、发生事故、闯红灯统计等; 2 效率效益包括单车客运量、千车公里营收、乘客平均乘距与线路长度比、实载率或周转负荷、乘客人均碳排放指标、乘客人均交通减量指标等; 2 上述指标可实现全市均值、企业均值、分公司均值、车队均值、具体线路的分级统计和横向对比,用以查找靠后的企业、车队、具体线路,锁定改善目标并诊断具体问题。 4、异动监测子系统 通过监测反映公交运行外部环境在一定周期内(一月或者一季)的异常变动,提前预判问题,在矛盾暴露前为及时响应解决提供决策支持,具体功能包括: (1)客流异动监测模块。反映具体地点客流的异常增长情况,用以快速排查可能激化的乘车拥挤点。 (2)站点异动监测模块。反映具体站点排队延误时间的异常增长情况,用以快速排查可能激化的大巴列车化问题。 (3)专用道异动监测模块。反映有专用道设施的路段,公交运速异常下降的情况,用以快速排查新近出行的专用道使用受阻点。 (4)场站异动监测模块。根据租赁场站租期属性,系统自动设定报警时间,提醒场站即将到期,用以协调临时场站工作计划,保障场站设施的持续性,避免服务中断。 5、TOCC公交信息显示支持(分析结果可视化展示)子系统 本系统主要用于对行业决策支持系统的相关分析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委GIS-T平台作为图层开发、地图展示的工具为决策部门制定决策提供形象、可视的决策依据。本系统所有可视化应用应使用我委GIS-T平台作为图层开发、地图展示的工具。 (1)数据接口模块。提供与各分析子系统的数据接口,以提取相关统计分析结果进行展示。 (2)显示内容管理模块。 2 公交系统运行态势:在GIS地图上进行全局态势展示以及分交通小区、中区、大区、企业、线路等展示; 2 专用道路况信息:在GIS地图上实时展示专用道上车辆运行情况、视频情况(车载视频、道路视频)等; 2 OD客流时空分布信息:在GIS地图上对全市公交客流、分区客流、自定义区域客流、断面客流、线路客流、站点登降量的时空统计分析结果按指定条件进行展示; 2 基于特征的客流信息:在GIS地图上对各交通分区基于乘客出行强度(出行率)、出行时长、出行长度、出行费用等特征值进行展示; 2 线网形态层面的健康水平:在GIS地图上分全市、区、自定义区域显示线网形态层面的整体健康水平(以相关标准为参照)。点击某对象,可显示该对象的线网长度、密度、运营总里程,线路平均长度与分布、重复系数、非直线系数等详细规划建设指标信息及其与历史值的同比环比情况。 2 运力供应的健康水平:在GIS地图上分全市、区、断面、线路、站点、时段(高峰时段、平峰时段)对供需情况进行展示。 2 异动信息:在GIS地图上实时显示具体地点客流的异常增长情况、具体站点排队延误时间的异常增长情况、具体专用道公交运速异常下降的情况、具体场站即将到期情况,并报警提示。 (3)前台展示模块。前台展示包括信息展示、信息查询、信息下载和工作区四个部分。 2 信息展示:信息展示模块提供图文、报表、GIS的前台展示。 2 信息查询:设置站内的信息查询,提供简单查询与复合查询,用于查询站内发布的信息。查询同时结合用户权限。 2 信息下载:对于能够用户下载的信息提供下载服务。 2 工作区:为交通委员会中心的工作人员配备了工作区,在工作人员登录后为看到自己负责部分的系统,工作人员可以在此进行操作,包括浏览、查询与编辑。 6.硬件使用清单
(四)项目人员和车辆需求 (1)项目负责人 1)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类、计算机类、通信类或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满足此项不得分。 2)取得并有如下项目经验3项及以上的为优,2项为良,1项为中。 主持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关项目;主持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监管、考核相关项目;主持过3个及以上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研究、建设项目。 (2)项目团队成员 1)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7人,且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类、计算机类、通信类或电子(信息)类,且全部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分。 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3人以上为优,2人为良,1人为中。 (3)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现场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
商务需求 | (一)项目服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2)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研究内容的解释、咨询和技术协助等支持和服务。 (3)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项目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 3)本项目要求由中标方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4)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包含以下内容: A.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保证采购方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B.审查支持服务: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 (2)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开发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三)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实施组织、项目实施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项目质量。 2.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工作。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全面沟通,实时服务。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4.验收要求 应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或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1)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指定。 (2)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并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致。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招标人确认。 4)软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招标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5.项目付款要求: (1)项目合同(或协议书)签署后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项目款项,作为项目预付款。 (2)完成硬件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系统进入试运行期,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5%项目进度款。 (3)完成项目并通过甲方验收后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20%项目验收款。 (4)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项目尾款。 (四)知识产权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及服务期间,由于项目实施产生的专利、著作等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要求: 中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成果要求 成果需包括: 1)建设智能公交决策支持系统,提供源代码。 2)与深圳市智能公交系统、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示范工程数据中心实现对接、融合、集成。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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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公开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申报事项一览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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