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经办机构资格招标公告
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经办机构资格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湛江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经办机构资格采购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仟叁佰伍拾玖万叁仟叁佰元整/年(共三年);
2. 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湛江市是种植水稻的重要城市,为防范水稻种植风险,提高灾后复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2012〕50号)和《关于下放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承保机构招标权的通知》(粤农〔2015〕18号)要求,结合湛江市实际,湛江市农业局对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经办机构资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农业保险;
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湛江市海滨大道南62号
五、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是中央实行的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湛江市是种植水稻的重要城市,每年6月份开始,湛江市即将进入汛期和台风期,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2012〕50号)和《关于下放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承保机构招标权的通知》(粤农〔2015〕18号)要求,结合湛江市实际,湛江市农业局对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经办机构资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经过一系列市场调研得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属各分公司为广东省内多个城市的政策性水稻保险经办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是目前湛江市从事水稻种植保险业务经验最丰富、分支机构最多、再保险能力最强、分保机制最完善,且唯一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关于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2012〕50号)要求完成任务的承保机构。为了切实增强水稻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及农民灾后复产的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六、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湛江市财政局。
七、财政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湛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湛江市农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湛江分公司)
邮编:524043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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