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奎屯天达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奎屯市市区启明里乌鲁木齐东路15幢3号、4号(一层商铺)
【交易公告】奎屯天达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奎屯市市区启明里乌鲁木齐东路15幢3号、4号(一层商铺)
项目名称 | 奎屯天达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奎屯市市区启明里乌鲁木齐东路15幢3号、4号 (一层商铺)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2-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2-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期至2023年12月1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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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评估机构 | 新疆金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出租底价(元) | ******.00元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奎屯天达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建勇 联系电话:131*****333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公开租赁,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奎屯天达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2年第18次会议纪要》(〔2022〕18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该商铺土地使用权人为奎屯天达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坐落于乌鲁木齐东路15号,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3869.2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奎国用(******)第*****号。 二、此次出租的启明里鸟鲁木齐东路商业15幢3、4号商铺,建成于2012年,混合结构,房屋产权证明资料中建筑面积为269.14平方米,根据出租方申报面积及现场勘查确定委估面积为176.78平方米;临乌鲁木齐路主路,附近有团结北街、沙湾街等主要道路,南临电信公司、屯业大厦;西临红旗商场商圈,北临兵团奎屯客运站,东临沙湾街;附近公交有1路、9路公交车站站点;房屋外墙刷涂料,内墙木质装饰板,厨房卫生间墙面贴瓷砖,矿棉板吊顶,瓷砖地面,铝合金门窗,层高5米,水、电、暖及其相关设施齐全,维护保养一般,15幢3号商铺原为好时候托克逊拌面牛肉丸子汤餐厅,现合同已到期为空置状态。 三、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六、本项目整体租赁。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2.5万元 /年;租赁期限:5 年(以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30个工作日 预交的方式每 年 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以 5% 递增率增收租金。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承租方和出租方的交易鉴证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四、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出租方发生的资产评估费、公告费,该费用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 五、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2-15 09:00:00 至 2022-12-2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2-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8 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6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2-15 09:00:00-2022-12-28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小茗 |
咨询电话 | 0991-******* 152*****897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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