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双向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机场双向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机场双向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机场双向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东北局函 [202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更新主降24号跑道及次降06号跑道ILS和测距仪(DME)设备及天线设备、供电系统改造、新建集中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2.2招标范围:ILS/DME设备2套,相关配套、机房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工期要求:240天。(单套设备从监理通知开工之日至通过竣工验收不得超过120天)。
2.4质量要求:设备通过飞行校验,工程通过行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投标的ILS和DME设备需持有有效期内该型号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
(5)投标人投标的ILS和DME设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6)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7)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民航空管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并提供六个月社保证明;
(8)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2-12-16 09:00:00至 2022-12-21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民航空管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及企业六个月社保证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7)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2-12-16 09:00:00至 2022-12-21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2-12-16 09:00:00至 2022-12-21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11 14:00:00,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北京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 地 址: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刘刚 | 联 系 人: | 董峰、李爽 | |
电 话: | 0431-******** | 电 话: | 010-********转835(662)、158*****308、152*****598 | |
传 真: | / | 传 真: | 010-********转835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mhgcdf@qq.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020*****191******** |
日期:2022-12-16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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