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非自动评审]乐平市鸣山码头建设项目(景德镇港乐平港区鸣山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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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鸣山码头建设项目(景德镇港乐平港区鸣山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关键内容公开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资质: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单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为勘察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5、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6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至少完成一个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至少包含2个泊位)工程设计工作;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完成一个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书)。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当年未进入该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备注:以上第1、2、3、4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第5、6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其它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时,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牵头方公章。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勘察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及技术部分:80分; 其中专题相关方案12分,设计方案26分,实施方案17分;综合实力25分。 报价部分:20分;其中投标报价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假设“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为N,如N≥5,则去掉其中一个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即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N<5,则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即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进行报价,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即可得20分,不响应为无效投标。) | ||
2.2.3 | 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进行报价,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即可得20分,不响应为无效投标。)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专题 相关 方案 (12分) | 1.对工程所处航道条件分析(4分) | 评审要点:对本工程设计航道条件理解及重难点认识是否准确合理。 一般得1-2;较合理得2.01-3;合理得3.01-4分。 | |
2.对工程防洪条件影响分析(4分) | 评审要点:对本工程洪水影响评价重难点理解和认识是否准备合理。 一般得1-2;较合理得2.01-3;合理得3.01-4分。 | |||
3.对工程所处位置周围环境分析和认识(4分) | 评审要点:对本工程环境状况的认识是否合理准确,能否正确合理判断工程环境对本工程建设的影响。 一般得1-2;较合理得2.01-3;合理得3.01-4分。 | |||
2.2.4(2) | 设计 方案 (26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4分) | 评审要点: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建设条件、总体布局及设计是否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一般得1-2;较合理得2.01-3;合理得3.01-4分。 | |
2.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方案(4分) |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是否清晰,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一般得1-2;较合理得2.01-3;合理得3.01-4分。 | |||
3.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8分) |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特点描述是否准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关键技术及对策措施是否满足交通、水利及生态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一般得1.0-3.0;较合理得3.01-5.0;合理得5.01-8分。 | |||
4.工程总图方案(3分) |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认识准确透彻,总平面布置进一步优化,道路连接及交通组织设计合理,总图方案阐述全面、清晰、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且具有针对性。 一般得0.5-1.0;较合理得1.01-2.0;合理得2.01-3分。 | |||
5.工艺方案(3分) | 评审要点:工艺方案先进,工艺设备选型合理、安全可靠、维护方便,工艺流程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 一般得0.5-1.0;较合理得1.01-2.0;合理得2.01-3分。 | |||
6.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2分) | 评审要点: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有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有机衔接,质量措施全面,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 一般得0.1-0.5;较合理得0.51-1.0;合理得1.01-2分。 | |||
7.后续服务内容和措施(2分) | 评审要点:后续服务全面细致、特点突出、措施细致、服务效率高。 一般得0.1-0.5;较合理得0.51-1.0;合理得1.01-2分。 | |||
2.2.4(3) | 实施 方案 (17分) | 1.采购实施方案(3分) | 评审要点:能确保设备及主体材料采购配置从经济性、合理性、技术性方面等满足招标要求。 一般得0.5-1.0;较合理得1.01-2.0;合理得2.01-3分。 | |
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8分) | 评审要点:能对项目目标、实施组织形式、阶段划分、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沟通与协调程序等内容是否详尽、切合实际,能否用于指导项目具体实施。 一般得1.0-3.0;较合理得3.01-5.0;合理得5.01-8分。 | |||
3.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和对策(2分) | 能对本招标项目实施的重难点给出分析,能针对其重难点提出相应对策。 一般得0.1-0.5;较合理得0.51-1.0;合理得1.01-2分。 | |||
4.现场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2分) | 能指出现场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 一般得0.1-0.5;较合理得0.51-1.0;合理得1.01-2分。 | |||
5.项目管理要点(2分) | 能给出合同、资源、质量、进度、费用、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沟通和协调、财务、文件及信息、风险等管理要点编制 一般得0.1-0.5;较合理得0.51-1.0;合理得1.01-2分。 | |||
2.2.4(3) | 综合 实力 评分 标准 (25分) | 业绩情况 (12分) | 设计类似业绩: a 投标人近6年(2016 年1 月1 日以来)承担过1000 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及专题总包咨询服务业绩(专题至少包括防洪影响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通航安全评估、岸线合理性评估报告等)的,每增加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需提供合同。 施工类似业绩: b、投标人近6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或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加2分,此项最多得4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方提供。完工项目提供交/竣工验收证书,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 |
企业资质、信誉 (13分) | 1.投标人近8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需提供获奖证书,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投标人属于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20年和2022年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的得3分。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 投标报价 (20分) |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进行报价,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即可。) |
标签: 鸣山码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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