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征求《阜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阜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征求《阜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阜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阜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阜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阜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0月30日前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电话:**************;邮箱:fysnw@126.com。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



阜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抓好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升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质量,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农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着力点、提高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培育农业产业的支撑点,持续巩固秸秆禁烧成果,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科技化水平,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包括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商品肥料化)占利用总量的比例稳定在65%以上,培育年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企业150家以上,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高地、技术高地、人才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培育。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年实际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5000吨以上和*****吨以上企业培育工程。加强“双招双引”,加大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推进8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末,全市培育年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规模企业150家以上各县市区年利用秸秆量万吨级以上企业至少1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装备研发和应用。大力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业,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科研单位引进和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捡拾打捆、固化成型、炭气油联产等新装备,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研发推广成本低效率高的秸秆收集初加工设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装备的产业化发展与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阜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时动态系统,筹建市县二级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化平台,涵盖秸秆资源、收储运销体系、重点项目、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专家人才等信息资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

(四)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坚持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电则电,鼓励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推广生物天然气技术,鼓励秸秆电厂加快技术升级,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热电炭、热电肥等多联产清洁供热模式,提升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或秸秆热解气化、炭化及秸秆纤维素乙醇等秸秆燃料化产业。推广应用符合环保标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在化工、医药、食品等热能消费大的工业领域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结合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支持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2025年末,建成大型生物天然气重点工程2个,建成或技改完成生物质多联产供热项目4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培育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集群。依法扶持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成熟项目。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基新材料、木质素、纤维素、半纤维素组分离等工业原料化利用的深度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产业链。将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重点项目列入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提高秸秆纤维在新兴宠物用品行业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产业集群式发展。2021-2025年,全市建设一批年利用秸秆万吨级以上原料化利用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六)加速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大秸秆饲料化新技术推广,支持研发、引进、推广秸秆生物处理、秸秆膨化、秸秆压块制粒、秸秆规模化饲养经济昆虫等技术,提升秸秆饲料粮功能。推广秸秆裹包青(微)贮、碱化饲料、膨化饲料、颗粒饲料等产品。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充分利用中低产田,因地制宜地推进一般耕地“粮改饲”工程。鼓励制定完善秸秆饲料化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2021-2025年,全市新建秸秆饲料化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渠道。持续推动秸秆基料化利用,制定相应技术规程和标准。培育壮大秸秆基料食用菌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推广秸秆种植食(药)用菌模式。发展秸秆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生产。以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基地为载体,培育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带动区域秸秆基料化消纳能力。2021-2025年,全市新建基料化利用项目4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优化提升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统筹秸秆还、离田结构布局,立足秸秆粉碎旋耕还田及配套技术,大力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和秸秆离田进园保护性耕作技术,生态红线区域全面推广秸秆离田利用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大力培育具备标准化、机械化作业能力的专业服务组织,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食用菌菌渣有机肥和粗制堆肥等。推广秸秆发酵垫料养殖技术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2021-2025年,全市培育具备标准化、机械化作业能力的专业服务组织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推进秸秆收储体系提标扩容。在现有秸秆收储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全市统筹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逐步扩大实际收储产能,实现秸秆收储网络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和相关标准制定,打造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2021-2025年,立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攻关项目1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培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人才500人次以上。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共同组建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市和市级专家工作室、产业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

(二)强化项目支持。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建立并定期更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重点项目库,启动实施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加强项目储备动态管理。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秸秆产业化利用领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落实奖补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秸秆发电等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事项进行奖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内且纳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全部实行敞开补贴;对尚未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争取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政策纳入我市农机补贴范围,同时鼓励市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金融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投资支持范围,在对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考核中实施绩效评价加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市要引导相关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为秸秆收储、加工利用、技术研发等环节提供金融信贷支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担保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推动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阜阳银保监局、阜阳证监局、市担保集团)

(五)强化用地保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合理布局使用现有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秸秆收储堆场、秸秆固化站、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用地。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优先供地,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省级相关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永久性占地的秸秆收储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根据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投资强度,可以在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供地要求。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原则上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对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优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加强收储体系建设。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收储点进行补贴。按照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则,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适当预留田块场地用于建设秸秆收储点。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收储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原料化利用和装备制造。统筹利用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将在阜投资设厂或建立企业总部的国内外秸秆综合利用装备领军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的优先支持方向。积极引导龙头秸秆综合利用装备企业由原来的设备提供商向工程总承包商转变,发展服务型制造,并在资金、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落实税收、电价、运输等优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的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燃料、电力和热力,增值税即征即退100%;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炭等,增值税即征即退70%。对企业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落实好秸秆发电企业土地使用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困难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通过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落实国家秸秆热电联产、直燃发电优先上网且不限发政策和生物质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秸秆捡拾、切割、打捆、粉碎、成型(板材等建筑材料除外)等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责任单位:阜阳供电公司)实行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车辆通过快检快速放行,整车合法装载捆扎打包后秸秆的运输车辆按规定享受普通公路过路过桥费等优惠政策。探索参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适当放宽秸秆运输车辆装载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力度,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企业和高校联合申报的秸秆综合利用及装备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师范大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或企业合作共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多方联合共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研究等联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师范大学)支持高校院所、示范园区积极申报创新创业团队、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和团队项目,对符合相关科技计划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阜阳师范大学、市农业科学院)积极鼓励设有相关专业的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和共性技术难题,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职工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阜阳师范大学)

(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将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标准,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与质量检测体系,引导产业技术进步、指导企业生产及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秸秆“五化”利用减排固碳核算,打造一批样板工程,加快构建秸秆零碳排放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科学院)

阜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助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乡村绿色发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种养结合不够紧密、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规范化水平不高、全链条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以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全链条均衡发展、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减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产业化综合利用为重点,利用5年时间,实施8项重点任务,实现由“治”到“治用兼顾、以用为主”的跨越转变,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种养结合、产业链条完整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产业化新格局,探索凝练阜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典型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为全市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探索成功模式,实现环境改善、农民增收、产业培育的共赢目标,为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部配套,规模以下养殖户基本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的规范化收集和标准化处理。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20万吨,形成健全、完善的商品有机肥应用的市场化机制。粪肥施用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探索建立粪肥还田利用监测体系,粪肥还田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区域重点

我市土地面积大,饲料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相对较高,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尿液+沼气处理(膜式发酵)+农田”利用模式。以小麦、玉米、水果和蔬菜等为重点,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广节水型养殖模式和大田作物肥水协同种植模式。

根据以临泉县、颍上县、太和县、阜南县为生猪发展重点县,以临泉县、颍上县、阜南县为肉牛发展重点县,以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为奶牛发展重点县,以临泉县、颍上县、太和县、阜南县、界首市为肉羊发展重点县市,以颍东区、颍州区、颍泉区、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为家禽发展重点县区的养殖区域布局,各地可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发展路径,做到可持续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工程。坚持分类指导、分企施策、规范运作、改造有效的原则,针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关键环节,稳步有序地推进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装备进行改造升级,重点推进关键治污环节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源头减量”环节重点建设自动喂料、计量饮水和自动清粪等现代化装备;“过程控制”重点建设臭气控制、提标升级粪污贮存、处理设施装备;“末端利用”重点建设粪污运输车、管网和田间贮存设施装备。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实施种养结合消纳粪污模式等处理;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同步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完成300家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对于规模以下养殖户,大力推广“截污建池、制肥还田”模式和基于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集中收集、处理模式,重点购置节水型饮水设施,建设粪污密封收集和密闭贮存设施,建立中小养殖户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其治理要求和责任。在散养密集区推广典型治理模式,鼓励其乡镇政府规划、设计建设粪便堆放场和尿液储存池,对畜禽养殖散户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清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畜禽液态粪肥还田利用提升工程。以高效率、低成本、低风险液态粪肥还田利用模式探索凝练为导向,以推进液态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液态粪肥还田利用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密闭贮存发酵设施、堆肥设施等建设,可建设厌氧消化、沼气利用、沼液贮存、沼渣堆肥等设施;支持购置运输罐车、撒肥机,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设施等,购置粪肥计量、养分测定等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长期定位监测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工程。落实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调动和提高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积极性。支持区域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有机肥专业化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因地制宜转化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加工生产有机肥,推动形成以肥料化利用等为主要渠道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格局,打通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阻点。深入推进供肥企业与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畜禽粪污收储、转运、转化的合同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粪污台账。到2025年,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20万吨,支持专业商品有机肥研发和推广,培育年产5万吨以上有机肥企业3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提升工程。加快培育生态效益显著,并具有规模化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围绕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废渣还田、沼气制取、沼气发电、生物利用等延链补链,形成收集、存贮、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建设产业联结、要素联结、利益联结的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实施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区域粪污处理中心。按照“养治分离、专业生产、市场运作”的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对周边中小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粪便或污水进行收集并集中处理,通过能源化、肥料化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依托镇村集体、第三方处理中心、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政府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培育畜禽养殖废弃物收储运销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储运销路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实施畜禽粪肥施用检测提升工程。围绕整县推进工程建设和养分平衡管理发展需求,依托市和县(市、区)现有的检测机构(土肥部门),从养殖环节(粪污产生-收集-处理)和种植环节(还田利用-效果跟踪)两个环节同时发力,建立完善畜禽粪污全链条监测体系,提升对畜禽粪污还田的监管能力,为种养结合发展提供支撑。开展粪肥养分管理、质量控制与监测评价,提高还田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实施科技支撑促进工程。围绕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水平,支持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的掣肘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重点支持高效发酵菌种、生物除臭剂等研制攻关;开展畜禽粪污收集储运、有机肥生产和施用、沼气发电等装备研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科学院)

(八)实施养殖环境监管优化工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和视频核查等方式,对大型规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限期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推广数字化信息化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中的监管,推进省市畜牧兽医统计监测工作共建和数据共享,推进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公开。组织开展有排污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出水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提升行动计划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绩效评价。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构建合力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扶持政策。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价格政策,降低终端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通过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认真组织申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统筹利用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高标准农田等项目资金,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阜阳供电公司)

(三)强化技术指导。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效果、养分保存、臭气控制和施用技术等方面研究和技术指导,加快先进、经济、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运输、利用等全链条地方标准编制和推广。鼓励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监测,开展畜禽粪肥施用长期定位试验,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组织科技攻关,研发推广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继续开展延伸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日常监督检查等,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管理台账,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去向不明的,视为未利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做好督查激励,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考核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安排挂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媒体和专栏,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系统总结种养结合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加快推广应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 废弃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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