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NBZB(2022)-1106

新疆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NBZB(2022)-1106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9楼19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BZB(2022)-1106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包
数量:5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快速检测车1辆、救护车4辆(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第一包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标项二
标项名称: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
数量:27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动态心电图监护仪9台、除颤仪9台、呼吸机9台(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第二包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标项三
标项名称:吉木萨尔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快速检测车车载医疗设备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第三包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内到达指定地点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上述证书或凭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证明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9楼19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9楼1907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9楼1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标项1、2、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模糊不清,则必须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扫描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吉木萨尔县北庭路67号

联系方式:13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9楼

联系方式:13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玉婕

电 话:130*****7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层医疗 能力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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