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海北港新能源扫路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2年北海北港新能源扫路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2022年北海北港新能源扫路车采购项目已通过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公开对2022年北海北港新能源扫路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比质比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北海北港新能源扫路车采购。  

2.询价编号:202*****220950

3.采购标的:1台新能源扫路车。

4.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要求等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5.交货地: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北海北港物流园。

6.交货期:45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新能源扫路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生产或销售上述采购项目的资质。报价人为代理商还须获得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新能源扫路车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上采购项目的生产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2020年以来至少成交过5台类似扫路车项目的业绩。

5.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二)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被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企业或审慎开展业务企业名单,且在通报期限内;

(四)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裁定有行贿犯罪记录。

报价人若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对于已经宣布成交的,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主张成交无效。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我公司采购项目情况进行报价,报价有效期为30天。

2.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3.报价需明确结算方式,是否接受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等,在报价函中做详细说明。

4.报价均含税、含运费,一经确认,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报价人需仔细阅读和研究采购公告及报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如果存在不详或矛盾之处,请立即与询价人联系。

6.本次报价采取线下报价。

(1)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符合要求的潜在报价人自行登录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bbwport.com:8090/default/dashboard/dashboard.do)查看采购信息。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休息日除外),到询价单位处领取,然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比质比价文件免费提供。

(4)报价人于2022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止,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密封纸质报价文件递交至(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金港大道1号港务大厦409室;邮 编:******;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88*****009

(5)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7.最高限价:本次比质比价的最高限价为4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8.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17:30。

  五、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比质比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3家(含)以上。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完全满足比质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比质比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比例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在参与比质比价的有效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价法,确定综合评分排序第 1 的为成交供应商。当最高分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 1 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比质比价采购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报价。

2.供应商响应的服务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公告/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七、算术修正 

询价人对报价文件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累加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置位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询价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八、合同履约

1.中选(成交)供应商应于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比质比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选(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采购人与中选(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比质比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比质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九、质疑与投诉

报价人若对本项目询价文件或询价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比质比价文件、比质比价过程、中选(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询价人: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金港大道1号港务大厦409室

邮 编:******

联 系 人:廖工、陈工

报价联系电话:188*****009(廖工)

技术联系电话:138*****209(陈工)

电子邮件:bhbgczb@163.com

十一、监督部门

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风控部/审计部,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6楼607室,电话:0771-*******

  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

  2022 年12月16日 


,北海

标签: 北海北港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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