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2023年管内高速铁路通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采购方式公示
北京局集团公司2023年管内高速铁路通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采购方式公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高速铁路通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非招标采购公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3年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通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理由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设备名称 | 非招标理由 | 服务商 |
01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中兴传输、接入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广高铁、津秦高铁、京津城际延长线、石济客专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广高铁、津秦高铁、京津城际延长线、石济客专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中兴传输、接入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北京天安盈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天安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
02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华为传输、接入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石太客专、京沪高铁、津保客专、唐呼铁路、张呼客专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石太客专、京沪高铁、津保客专、唐呼铁路、张呼客专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华为传输、接入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03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华为传输、接入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包客专、大张高铁、京哈高铁、京雄城际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包客专、大张高铁、京哈高铁、京雄城际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华为传输、接入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04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华为数据网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石太客专、京沪高铁、京广高铁、津保客专、京津城际延长线、唐呼铁路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石太客专、京沪高铁、京广高铁、津保客专、京津城际延长线、唐呼铁路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华为数据网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05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华为数据网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包客专、京哈高铁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包客专、京哈高铁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华为数据网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06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中兴电源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津秦高铁、京包客专、京哈高铁通信机房 | 津秦高铁、京包客专、京哈高铁中兴通信电源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北京天安盈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天安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
07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中达电源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广高铁、石太客专、京津城际延长线、京包客专等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广高铁、石太客专、京津城际延长线、京包客专等集团公司管内中达通信电源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中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08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艾默生电源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沪高铁、津保客专、唐呼铁路、张呼客专、京雄城际、京包客专、京哈高铁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沪高铁、津保客专、唐呼铁路、张呼客专、京雄城际、京包客专、京哈高铁等线路集团公司管内艾默生通信电源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维谛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09 | 津秦高速铁路通信数据网设备 | 津秦高铁通信机房 | 津秦高铁通信数据网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广州市大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广州市大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华三数据网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雄城际、张呼客专通信机房 | 京雄城际、张呼客专通信数据网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具备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主网络四星级服务商服务资质的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1 | 京津城际铁路(北京-天津)科锐安通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京津城际通信机房 | 京津城际(北京-天津)科锐安传输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科锐安网络(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北京昱泰日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昱泰日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 | 京沪高速铁路(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接口监测系统维保技术服务 | 京沪高铁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沪高铁集团公司管内接口监测系统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原供应商北京六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六捷科技有限公司 |
13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石济客专铁路通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石济客专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石济客专集团公司管内数据网、电源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北京华信讯通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华信讯通技术有限公司 |
14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唐呼铁路数调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唐呼线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唐呼线集团公司管内数调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原供应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阿朗传输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张呼客专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张呼客专集团公司管内阿朗传输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54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单位北京英诺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北京英诺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技术服务 | 京雄城际、京哈高铁、京包客专集团公司管内通信机房 | 京雄城际、京哈高铁、京包客专集团公司管内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四章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第三节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五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报经政府进行审批、核准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第九款:“除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之外,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本企业所属分公司相互之间依法在其经营项目和资质许可范围内能够自行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规定,将上述设备委托具备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的生产资质、具备《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2级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对各种系统具备集成并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的我局非运输企业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异议受理电话:电话:010-********,传真:010-********
邮编:******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电务部
2022年12月1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