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储备土地管理招标公告

片区储备土地管理招标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1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龙岗等片区储备土地管理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CG********11
2.招标项目名称:龙岗等片区储备土地管理招标
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06月10日 18:30 至2015年06月26日 0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或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条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答疑事项:2015年06月19日 12: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5年06月23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6月26日 0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施两阶段评审:
(1)第一阶段评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09点30分至10点整将相关资料递交到市政府采购中心103室,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资料如下:
①符合本公告“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和第2)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一致,请投标人将上述第①点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档案袋封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上午10点前统一收集所有投标人的资料,资料一经提交,不得补交其他资料。投标人代表在递交资料时须出具上述第②、③和④点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封装),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身份未核实的,评委会有权拒收资料。
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进行核查,并将审查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我中心的相关公告指引配合查验,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第二阶段评审:在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进行,初定在2015年6月30日上午9点30分开始进行。评审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11.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1015
(7)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为:********
13.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
网上操作咨询:******** ******** ********
注册咨询:********
电子密钥咨询:******** ********30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