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市住建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LXZB20221215

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市住建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LXZB20221215

项目概况

塔城市住建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市和平区新华路营盘巷1幢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XZB********

项目名称:塔城市住建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市住建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塔城市住建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的存款额度为2千万元,操作工具为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含大额定期存单),本期存款期限三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资金存放银行是指在塔城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资金存放主体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办理资金存放。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参与存放银行应符合下列条件:⑴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投标人;⑵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一家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报名时应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⑷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独立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⑹依法纳税,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⑻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tp://ww. gsxt.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和平区新华路营盘巷1幢2-301

方式:报名现场购买(线下获取)。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华悦旅游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华悦旅游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139*****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K-F轴

联系方式: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匀

电 话:090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展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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