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视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视力筛查仪项目(TZCGX201544)
[2015-6-10 16:50:21至2015-6-23 9:30:00]
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5年医110号、111号、112号审批单批准,受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仓市科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仓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视力筛查仪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
视力筛查仪 进口 3台
视力筛查仪参数
(一) 原装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渠道且提供相关证件及设备生产厂的供货承诺函。
(二) 技术支持: HARTMAN SHACK哈勃望远镜核心技术。
(三) 适用于任何瞳孔大小眼睛的检查,
(四) ★测量数据:球径、柱径、轴位,或两眼屈光差值。
(五) ★屏幕显示:成人儿童模式显示、电量不足提示、校准提示,需校准时提示符号显示
(六) 资料读取:测试每只眼睛平均5-9个读数。
(七) 数据读取时间:开机显示及测试结果在屏幕上的显示时间<5秒 。
(八) 检测距离:>30厘米,自动检控、不与被检测者身体有接触
(九) 具有通过声音、灯光闪烁吸引婴幼儿、儿童配合检查功能。
(十) ★有特定的婴幼儿、儿童及成年人的检查模式,可以相互转换,操作简便,操作按键≤3个按键
(十一) 目镜:靶发出夜光便于瞄准,闪烁提示。
(十二) 端口:能与热敏打印机的红外连接;能通过蓝牙技术与电脑连接,可将数据自动上传到数据库,利用数据库进行百分位数对比、趋势分析。备有RS-232端口,可用于软件升级。
(十三) 产品符合《视力筛选仪》标准。免费保修二年。
(十四) 安全标准:为一级激光产品。
注:(1)以上要求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的,均不作为对投标产品的特定要求,但投标产品的共性技术指标、功能、方便实用性等,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带*(★)号指标必须满足,不满足作废标处理。
(2)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向我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我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无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所投项目相关生产或经销资格。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单位须是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独家授权经销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则选择制造商作为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须为能够提供招标产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医疗器械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经销(生产)资质(如所采购项目属医疗器械)。
三、资质审核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身份证。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或资质不符者,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书1正1副,自行装订成册后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单位名称、询价编号 、所投标段号(如同时有多个标段时)、投标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2、投标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经销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过期的,须有国家药监局新证办理受理书或注册证延期公告)、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中文),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出具的经销证明或生产商独家授权委托书;
4、2015年4月份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4月利润表复印件
5、近两年来所投产品项目业绩(重点是苏州、无锡、常州、上海区域,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6、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实施细则、响应时间等、免费质保期承诺)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
8、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详细技术参数、性能及详细配置清单等说明及资料。
9、所报产品的单价、汇总价;
10、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11、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12、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名 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数量 报价 总价 偏离说明 交货期
报价金额合计:
服务承诺: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章): 日期: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11:00时(北京时间)截止;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tzczyp@126.com), 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请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未联系者,责任自负。邮件标题格式:“TZCGX201544—XXX公司”。
2、接收标书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5年6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 之前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为无效报价。
3、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我中心在开标当日将在三楼电子大屏幕上对具体开、评标间进行明确,请投标商注意当天大屏幕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六、综合说明
1、本报价包含主设备、配件、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人工、培训、技术服务、辅助材料、专用工具、报关、附件等完成本采购标的所需的一切费用。
2、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财政预算总额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3、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废标。
4、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单位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需方确认,由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5、成交供应商应在全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一式四份,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执二份);
b、合格的发票;
c、太仓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6、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公告(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价单位必须对本公告(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货物整个标段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4)进行报价的货物必须同时附货物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6)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
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测试正常运作后付合同价90%,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再付10%余款
8、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将发布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请各供应商留意网上公告和最新信息;
10、本次公开询价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八、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期于四楼3411室办理(电话:********)。
2、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4楼3411财务室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办理签到手续。投标单位在办好签到手续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等候准时开标(具体开标间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帐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
联 系 人:张燕萍
电 话:****-********
传 真:****-******** ****-********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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