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规划食堂管理招标公告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规划食堂管理招标公告


鄂州市建设规划食堂管理公开招标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鄂州市规划局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EZCCGPA020523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建设规划食堂管理
三、采购内容:食堂管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合法资格的餐饮服务经营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能力提供合同项目内全部服务内容;
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下午5:00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9:30止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6月29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鄂州市规划局
联系人:范海涛 王华斌
联系电话:139*****029 139*****999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 *******(传真)
网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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