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治超办交通治超信息平台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泽州县治理办的委托,对泽州县交通治超信息平台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泽州县交通治超信息平台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ZZGP2015-017G(重招)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不分包,工程主要内容为消火栓系统、消防电源及备用电源、报警装置等。 2、范围包括:工程的原材料、施工、安装、配件、机械、管理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竣工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 4、施工地点: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原交通运管所大楼处 四、项目预算:714950.74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招标采购前各供应商须在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带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36条规定,报名时须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必须到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须带以下材料:书面查询申请、被查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被查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检察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 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4、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涉及本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泽州县治超办)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的问题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办公大楼531办公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4:30至14:5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2、投标地点: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3、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原晋军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海龙电话:186*****363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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