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混合动力新增动力电池机械手招标公告

H7混合动力新增动力电池机械手招标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H7混合动力项目新增动力电池机械手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标号: JLZQH-ZB-*******HW

1、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H7混合动力项目新增动力电池机械手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H7混合动力项目新增动力电池机械手采购

2.2设计前提:

2.2.1 生产能力:单班1.5万辆/年,节拍6.9分,开动率98﹪

2.2.2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2.2.3 生产车型: H7年型、H7-1.8T车型

2.2.4 生产线节拍:≤ 414秒/辆

2.2.5 厂房高度:厂房高度8.7m(柱顶高度)

2.2.6 环境条件

厂房环境温度 16~45℃

厂房环境湿度 ≤85%

厂房地秤承载 5t/㎡

2.2.7 动力参数:

三项五线制 AC380V-15%(+15%) 50HZ±2%

压缩空气 4~6Bar

气源入口卖方需设置气动三联件

工业用水压力 2Bar

2.2.8 车型参数:H7车型(3.0L,2.0T, 2.0TDI、2.0TDI+PHEV、2.0TDI+HEV)

2.3招标范围:动力电池机械手采购,数量:1台,及相关装配工装的采购。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4)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友谊会馆二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周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夏玉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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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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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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