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483)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68483)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到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0
5. 发货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
6. 到货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1-01 至 2023-12-31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12-17 13:53:39
四、竞价主要条款
煤炭货运服务合同
甲方: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有等关规定,经甲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就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长协煤承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品名:煤炭
运输方式:铁路敞车运输、汽车运输
铁路起运地:呼和浩特南二道河(鄂尔多斯不连沟)站
终到站:葫芦岛马仗房
委托内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沟通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汽运发至呼和浩特南二道河(鄂尔多斯不连沟)站,经铁路发运至葫芦岛马仗房站。
运输数量:计划5万吨,实际拉运数量以甲方每月调运数量和甲方月度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需在第一列请车前支付第一列货运服务预付款,乙方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尽快安排备煤、请车事宜,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列煤发运到厂(含在途)。若7个工作日甲方未收到相关发运信息,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全额退还甲方。甲方在确认第一列煤发运之后,向乙方陆续预付第二、三列煤铁路货运服务费用,乙方尽快安排发运,以此类推,直至当月合同总量完成为止。
2、甲方应将煤炭委托发运数量、发站/到站、收货人全称、发到站专用线名称、项目负责人电话/邮箱等)等相关信息提供给乙方。
3、甲方已交付乙方的资料确需变更时,应提前3个有效工作日以书面或电传方式向乙方提出变更,同时要电话通知乙方项目负责人。
4、甲方应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日发送(装车)计划及要求。
5、甲方对货物自身的品质、数量、重量等货权风险负责,不得违报、瞒报品名,不得夹带未提报货物或违规违法货物。
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项目负责人通报到站及厂内接卸车情况。
7、甲方应对拉运至铁路呼和浩特南二道河(鄂尔多斯不连沟)站台煤炭的数量、质量负有知晓、监督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在本服务规定之代理范围内,自觉维护甲方之利益,不能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负责提前将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采购合同约定的煤炭经汽运运输至呼和浩特南二道河(鄂尔多斯不连沟)车站备煤,并协调铁路运输等相关事宜,确保火运发运及时、畅通。
3、每月按甲方与煤矿商定的当月最终合同数量提前落实请车、装车事宜,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装车发运,保证时间及数量,每月安全、及时将当月煤炭数量运达甲方的目的地。
4、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及时将前一天发车数量及车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报甲方调运人员知晓,并在整列车发出后跟踪发车信息并报甲方调运人员,便于甲方做好来车接卸准备工作。
5、乙方对运输过程中的质量、重量负责。
6、乙方负责提供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汽运过衡及火运轨道衡检斤服务。
7、每月作业结束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核对结算数据,下一个月内双方确认并结清款项后将相关单证及票据交给甲方。
8、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铁路运输调流或其他原因,使物流服务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处理意见。
9、双方约定,保证车辆满载率,铁路装车满载率不低于97%。(满载率=铁路轨道衡计量吨位/铁路计量重量)
四、费用构成
合同期间货运服务费单价为Y元/吨(含税),包含费用明细如下。
1、费用明细
费用名称 | 单价 | 税率 | 计费依据 |
站台费(二道河) | X元/吨 | 9% | 铁路大票 |
串草矿专用车队至地铁站台172公里(二道河)汽运费(含 矿上装车费) | X元/吨 | 9% | 铁路大票 |
地铁装车站延时费 | X元/吨 | 9% | 铁路大票 |
服务费 | X元/吨 | 9% | 铁路大票 |
国铁运费 | X元/吨 | 9% | 铁路大票 |
合计 | Y元/吨 | 9% | 铁路大票 |
五、费用结算
1、甲方每月按照购煤计划预付铁路运杂费,以乙方开户行账户收到运杂费为准,款到请车发货。
2、结算方式:按铁路大票货运量结算,费用=火运单价*货运量。
3、结算重量:
乙方在货物运输完成后,将相关原始单据提供给甲方,所有费用单据出具后,甲乙双方对费用进行核对。当每月火车运损超过1.1%,汽车运损超过0.8%,乙方应按照煤炭出矿价赔偿甲方超出运损部分的煤款。
4、付款时间:甲方在收到货物,并对货物质量、重量验收完成以及相关单据无异议后,甲方给乙方开具结算单,乙方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付款方式:电汇
六、票据处理
1、票据形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率:运输服务费税率9%。
七、其他约定
火车到站信息:
到站:葫芦岛马仗房
专用线: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
收货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因乙方过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额外支出、货物更换、缺失及其它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结清作业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就未结清的费用和违约金留置甲方相应货物。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自甲方应结而未结费用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央行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直至付清上述费用为止。
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物流服务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5、除不可抗力外,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以《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如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及运输延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在该情形消除之日起10日内提供政府机关就该不可抗力的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
(2)甲方的过错;
(3)因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因过失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呼和浩特铁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自2023年1月 1 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耿营
3. 联系电话:178*****966
六、备注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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