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五年度施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二0一五年度施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5-JLZTB-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度施工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度施工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新建工程、技改、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等;

2.3招标范围:针对我公司新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5年(2010—2014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1]32号及吉建管【2014】6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 2015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2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武林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张鑫

电 话:****-********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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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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