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课桌椅和幼儿床招标公告

幼儿课桌椅和幼儿床招标公告


舒城县教育局采购幼儿课桌椅和幼儿床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ZCGS2015--0082

尊敬的供应商:

受舒城县教育局委托,舒城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幼儿课桌椅和幼儿床,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内容(参数):

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材质说明

单位

数量

参考图片

1

儿童床

(木质)

1450*600*300

主材均采用樟子松,床四周围板材厚度22mm床板厚度15mm床衬40*30mm,床两头带有半圆孔各两个;甲醛释放量符合GB18580-2001E1级标准;

油漆:采用绿色环保漆,七遍底漆,四遍面漆。一遍封闭漆,且亮、哑层次分明。

胶粘:采用高级环保胶粘剂符GB18586-2001标准;原木本色

110

2

实木长方桌

1200*600*500

主材采用进口橡木,桌面厚度20mm,桌腿65*65mm;甲醛释放量符合GB18580-2001E1级标准;

油漆:采用绿色环保漆,七遍底漆,四遍面漆。一遍封闭漆,且亮、哑层次分明。

胶粘:采用高级环保胶粘剂符GB18586-2001标准:原木本色

213

4

儿童木椅

坐高260mm宽度280mm靠背高度520mm

主材均采用樟子松板,材厚度25mm;甲醛释放量符合GB18580-2001E1级标准;

油漆:采用绿色环保漆,七遍底漆,四遍面漆。一遍封闭漆,且亮、哑层次分明。

胶粘:采用高级环保胶粘剂符GB18586-2001标准;原木本色

1080

5

四层实木床

1500*600*720

主材均采用樟子松,床腿70*30mm床四周围板材厚度22mm床板厚度15mm床衬40*30mm,床两头带有半圆孔各两个;甲醛释放量符合GB18580-2001E1级标准;

油漆:采用绿色环保漆,七遍底漆,四遍面漆。一遍封闭漆,且亮、哑层次分明。

胶粘:采用高级环保胶粘剂符GB18586-2001标准;原木本色

300

备注: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本询价函中技术规格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报价总价为全部费用,并需分项明细报出。

3、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8096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废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以上采购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供货和安装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相应的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售后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经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评审后,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运送、测试必须在签订合同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舒城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询价小组的组成:询价小组由专家3人组成,招标人代表1人现场鉴证。

(六)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都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7、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依据询价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依据《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88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并报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安徽省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一)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约完毕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0%,质保金为总价款的10%,质保期一年,期满后如无质量纠纷无息退还。

(十二)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时;

报价方式:书面形式(不接受电子报价);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供应商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4)保证金缴纳回单(复印件)

(5)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6)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七、联系方式

单位: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谢长林

联系电话:****-*******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12日



附表安徽省舒城县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货物

名称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参数

响应

情况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供货时间承诺

品牌

型号

参数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

合计报价(大写):元(¥:元)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承诺书

致: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货物设备,派驻技术人员安装设备,并负责安装之后的检测、调试,直至通过验收达到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采购人可要求我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我方承担返工费用。

7.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服从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派驻现场代表的管理。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会发生签署采购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9、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无质疑、无投诉的情况下5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并自愿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7日内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我单位自愿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代理人所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一切文件,我方均承认。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日期:


合同条款(范本)

采购人:                                                                                                                                                              

供应商:

备案方:

一、货物设备供应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金额

生产厂家

1

2

3

4

二、合同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相一致。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交货地点:

2.1.2交货期:

2.2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在整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保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3.付款方式: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采购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采购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0、合同解除:

  10.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的;

  (2)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3)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0.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解除了本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另行采购,另行采购货物的规格型号可根据用户单位的时间需求与本合同标的相当或高于本合同标的,供应商应承担另行采购货物的价款超出本合同价款的那部分货款;因为解除合同而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争议解决:

  11.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其他约定事项:

13、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供应商、县招投标局各份。

14、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 日。

15、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采购人(签章):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备案方(签章)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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